患者胡**,男,现年41岁,汉寿县蒋家嘴镇大七冲村人,二十年前无明显诱因患病,先后在常德市康复医院两次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出院,出院后坚持服药,病情稳定患者胡**,男,现年41岁,汉寿县蒋家嘴镇大七冲村人,二十年前无明显诱因患病,先后在常德市康复医院两次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出院,出院后坚持服药,病情稳定。患者胡**,男,现年41岁,汉寿县蒋家嘴镇大七冲村人,二十年前无明显诱因患病,先后在常德市康复医院两次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出院,出院后坚持服药,病情稳定。因患者平时喜欢抽烟、喝酒,2018年4月患者喝酒后出现缄默少语、整晚不睡觉、不肯吃饭、脾气古怪。于是被家人送来我院门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需住院治疗,考虑到患者是个贫困户,家里条件比较艰苦,还有个小孩要读书,我院社区服务部工作人员为他们家向湖南省慈善总会申请了太阳光基金救助,其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和生活费给予全额报销,还将救助物资送到患者家里。经过我院工作人员对其悉心的照料及医务人员专业的诊治,2018年8月该患者康复出院。出院后在家坚持服药,病情基本稳定。现在在自家附近的砖厂打工,一年的收入养活一家人还略有结余。